链接的对象

创建链接的常规过程是构建从子对象到父对象的层次。在工具栏上单击“选择并链接”,选择一个或多个对象作为子对象,然后将链接光标从选择拖到单个父对象。选定对象成为父对象的子对象。

链接对象后,应用于父对象的所有变换都将同样应用于其子对象。例如,如果将父对象缩放到 150%,则其子对象以及子对象和父对象之间的距离也缩放为 150%。

取消链接对象

单击“取消链接选择”可移除从选定对象到它们的父对象的链接。不影响选定对象的任何子对象。

通过双击根对象以选择该对象及其全部子对象,然后单击“取消链接选择”,可迅速取消链接整个层次

链接动画对象

应当在设置对象动画之前建立链接。无法设置使用“选择并链接”建立的对象间链接的动画;该链接仍然在整个动画中生效。

如果希望在一部分动画中链接对象,而在另一部分中则不链接对象,可以链接约束以更改特定帧处的链接。

显示链接

复杂网格层次可连同链接一起显示,甚至使用链接代替网格对象。要显示链接,请首先选择链接的对象。在“显示”面板 “链接显示”卷展栏上,启用“显示链接”以显示链接。也可以启用“链接替换对象”以便仅显示链接,而不显示对象。            

  • 取消链接选择

    使用“取消链接选择”按钮可移除两个对象之间的层次关系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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