• 添加到所选对象

  • 取消选择一个对象同时使其它对象保持选中状态

  • 选择文档中每个层上的所有内容

  • 取消选择所有选定对象

  • 隐藏所选对象的路径选择反馈

  • 隐藏所选对象

  • 显示所有对象

选择了单个对象后,可向所选对象中添加对象和取消选择已选定的对象。使用单个命令即可选择或取消选择文档中每个层上的所有内容。您也可以隐藏所选路径,以便可以一边编辑所选对象,一边查看它出现在 Web 上或打印出来时的外观。 添加到所选对象

按住 Shift 的同时用“指针”、“部分选定”或“选择后方对象”工具单击其它对象。

取消选择一个对象同时使其它对象保持选中状态

按住 Shift 的同时单击所选对象。

选择文档中每个层上的所有内容

选择“选择”>“全选”。

注:  “全选”不会选择隐藏的对象。

取消选择所有选定对象

选择“选择”>“取消选择”。

注:  取消选择“单层编辑”首选参数才能选择文档中所有层上的所有可见对象。如果您选择了“单层编辑”首选参数,则只能选择当前层上的对象。有关详细信息,请参阅组织层。

隐藏所选对象的路径选择反馈

选择“视图”>“边缘”。

注:  当轮廓和点被隐藏时,可以使用“层”面板或“属性”检查器标识所选对象。

隐藏所选对象

选择“视图”>“隐藏选区”。

注:  隐藏的对象不导出。(这不适用于“网页层”上的切片和热点网页对象。)

显示所有对象

选择“视图”>“显示全部”。

注:  若要隐藏对象,而无论对象是否处于选中状态,请在“层”面板中单击“眼睛”列或沿该列拖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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